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及重点资助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2 16:18  点击数:

各学院(分团委)、各学生班级(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了解“四个全面”基本内涵,深入推进 “四进四信”活动,引导青年大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校团委决定开展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深入人民、了解人民、服务人民”为根本目标,组织学生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取得更好的育人成效。

二、活动对象

各学院(分团委)、各学生班级(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三、立项类别

(一)校级重大项目(5—6项,每项资助金额5000—10000元)

  申报校级重大项目须围绕以下项目进行选题:

1、“丝路新世界·青春中国梦”暑期实践专项行动

 主要内容:以“认识丝路国情、参与丝路调查、引领丝路发展”为活动主旨,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中心、节点城市为支撑,以政治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货币融通和民心相通为实践方向进行考察,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学以致用、躬身实践,积极投身国家建设,为全面提升我国开放型经济水平建言献策。

2、“四进四信”宣讲项目

  主要内容:通过以集中学习、分组研讨、考察调研、精神宣讲等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对党的科学理论的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实现“中国梦”的信念、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强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信赖,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调研项目

  主要内容:“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选取“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中一个词语作主题词,调查社会基层民众或组织,对该主题词的学习、理解及践行情况。(包括调查的起因、内容、对象、范围、时间、地点、方法等,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调查过程、调查后的结论,对策及建议等。)

4、依法治国调研项目

  主要内容: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依法治国相关政策,开展“依法治国”相关专题的社会调研;参观走访相关法律机构、政府机构等,采访法律专业人士,到相关部门和岗位实习,了解参与立法和执法的过程;开展普法宣传等各类实践活动。

5、深化改革调研项目

  主要内容:立足湖北,实地观察了解调查湖北地区变迁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感受改革建设发展的成果,把握和理解国家深化改革的政策举措,开展政策宣传、技术支持、产业对接、发展建言献策、调查研究等活动,力争产出高水平调研报告,服务基层改革实际。

6、大学生暑期生存状态调研项目

  主要内容:了解当代大学生假期的实际生活状况(通过统计、分析调查数据,找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个案访谈,典型案例报告(选择个案进行重点访谈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分析现象,剖析原因(根据已有数据,进行深层次的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研究结论,提出建议(归纳研究结果,对大学生提出建议)。

(二)校级一般项目(10项左右,每项资助金额1000—2000元)

 校级一般项目不限定选题范围,各学院(分团委)、各学生班级(团支部)、各学生组织可自主确定实践主题,组建招募实践团队,拟定计划方案并实施。

四、校级资助项目立项建设具体安排

1、立项阶段(6月中旬-6月下旬)

策划并填写附件《武汉纺织大学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建设申报表》,于6月21日上午11:00点前发至指定邮箱225850@qq.com,纸质档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大活317室)。校团委将于6月26日前组织评审(评审安排另行通知),确定立项建设项目于7月5日前拨付资助经费的60%,剩余4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

2、项目准备及实施(7月—8月)

已确定的实践项目,应进一步做好实践活动的准备,并完善项目计划,集中开展社会实践工作。期间,各实践团队需设专人及时向校团委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做好在校内外媒体上的宣传报道工作。

3、项目验收阶段(9月)

校团委将针对各实践团队的活动执行情况、经费执行情况、宣传报道情况及获得理论成果情况(论文、调研报告等,重点是调研报告)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标准为:

①全面完成活动计划,实现预期目标;

②有原创创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

③重大项目需取得学界、社会认可的标志性理论成果;

④活动过程管理规范、有序,经费使用合理有节;

⑤被省级以上媒体报道;重大项目5篇次以上,一般项目2篇次以上。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校团委将拨付剩余资助经费;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剩余经费将不予拨付。

5、总结和表彰阶段(9月—10月) 

各团队应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校团委将评选并表彰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并组织实践成果的宣传、交流和展示。

 五、相关说明

1、申报校级重大项目的团队要聘请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指导教师(不同于带队教师)。  

2、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队。

3、未获校级立项的项目,所在单位可自行安排和筹措经费实施。

4、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个人的暑期社会实践由院部组织实施,并向校团委报备。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建设申报表

 

 

                                    共青团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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