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16年度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1 11:05  点击数:

 相关二级学院、研究生处:

 根据《关于推荐纺织之光奖教金和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中纺联函[2016]4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2016年度“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荐学生专业仅限于纺织、服装、染整、纤维材料、纺织机械、环境、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纺织事业,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

 5.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开拓和创新精神。

 二、推荐名额

序号

学院

名额

1

纺织学院

2

2

服装学院

3

3

化工学院

2

4

材料学院

2

5

机械学院

3

6

环境学院

2

7

艺术学院

2

8

国际学院

1

9

现代纺织学院

1

10

研究生处

2

合计

20

 三、其它事项

 1.候选人填写《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撰写3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一份,个人主要事迹多者可加附件;提供个人清晰生活照,照片不小于2MB(照片只需电子版)。纸质材料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大活104),电子版发送至wtuzzzx@163.com

 2.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小组对我校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进行评审,差额评选出15名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推荐至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审核后确定我校纺织之光奖学金获得者;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1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纺织之光奖学金获得者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8000元。

 联系人:李老师 722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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