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全省教育系统暑期及秋季开学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现将做好暑期和秋季开学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紧急通知如下,请迅速抓落实。
一、主要工作
6月13日,我部(处)已经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前后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严格落实有关工作。截至本通知发布时,依然没有完成有关工作的学院,要继续按照原通知要求落实。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召开一次以“安全、健康、快乐”为主题的班会
组织在校学生,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围绕“如何安全、健康、快乐地度过有意义的暑期”暑期来进行。重点宣传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合理安全暑期生活,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安全知识以及应急避险等宣传教育。
时间:6月25日晚点名时集中开展(也可根据实际自选时间)。
要求:覆盖所有在校学生,要求班主任、辅导员亲自讲解强调,做好班会记录,学生签到。
2.签订《高等学校暑假安全告知书》和《高等学校暑假安全责任书》
与所有尚未离校学生签订《高等学校暑假安全告知书》和《高等学校暑假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特别说明:
(1)6月13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前后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学院与全体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与全体留校学生签订《暑期留校安全承诺书》(以上两份文书均由学院根据实际自拟),此项工作请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迅速开展自查,同时做好档案保管工作。
(2)在做好上述工作基础上,学院继续与尚在校的全体学生签订《高等学校暑假安全告知书》和《高等学校暑假安全责任书》(见附件)。要求务必签订到位,覆盖所有尚在校学生,学院自行做好告知书和责任书保管工作。
(3)对于已经离校的学生,学院要通过QQ、微信或者邮箱等,将《告知书》和《责任书》“点对点”发给学生,要求学生阅知。同时,学院做好有关工作的痕迹化管理。
3.做好学生安全离校工作
(1)对毕业生离校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确保毕业生已经按时、安全离校。切实因特殊情况需要短暂滞留学校的,学院应完全掌握有关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开展检查,做到动态掌控在校情况、实时掌控离校动态。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2)对低年级学生离校,要按照惯例,做好学生离校统计工作,明确学生去向及离校时间。对离校目的地不在家庭所在地的,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有关情况,确保家长知情。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对学生是否安全到达目的地进行核实。各学院要扎实做好痕迹化管理工作。对失联学生要及时上报保卫和学工部门。
4、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此项工作按照6月13日通知要求落实。暑假期间,各学院要每日对留校学生在校情况开展检查,切实掌握学生实际状态,按照工作要求报送有关情况。
5、组织开展暑期前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做好应急预案
各学院按照前期“6+1”专项治理和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在暑期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对重点学生、突出矛盾、严重风险进行排查梳理,及时干预化解。高度重视校园贷、传销等对学生安全稳定带来的危害。
要专门针对学生在外租房开展一次彻底的调查,防止暑期学生以考研等理由留校却在校外居住。根据规定,所有学生一律在校内宿舍居住,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一旦发现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要迅速联系家长,告知情况,及时劝返并专门签订承诺书。如家长也同意学生在外租房的,则必须取得学生及家长共同签署的安全承诺,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同时,这类学生不作为留校学生对待。
各学院要针对暑假期间突发事件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要能够做到人员到位、措施有力、报告及时、处置稳妥。
6.做好下学期开学初的各项工作
根据工作惯例和要求,提前谋划下学期工作,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利用多种形式,督促有需要的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返校。同时,提前谋划、布置、安排好改造宿舍学生的“回迁”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地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学工系统的所有同志,要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有充分、深刻的认识,切实履行职责,务实开展工作,维护好学生的安全稳定,为全省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做出贡献。
2.把握节点,掌控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各学院迅速启动工作,确保在学生全部放假离校前,完成工作任务。要特别注意开展工作自查和自改,防止走形式、走过场。要特别防止领导“只布置、不检查”和工作人员“只做事、不汇报”,务必要做到布置的工作与落实的情况相一致、相吻合。
3.立足岗位,履职尽责,踏踏实实地做好基础性管理工作。维护学生的安全和稳定,重在教育引导、重在严格管理、重在信息畅通、重在实时管控。全体学工干部,要立足本职岗位、切实履职尽责,认真细致地做好基础性的管理工作,要确保宣传到位、措施落地、工作有痕。对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落实工作,出现安全稳定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严肃追责问责。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6月23日
附件:《高等学校暑假安全告知书》、《高等学校暑假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