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3年武汉纺织大学资助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2-28 00:00  点击数:

2013年我校资助工作将秉承“善待学生、助人成才”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实施力度,切实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建设,积极探索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努力构建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服务型资助与育人模式,全面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稳步前进。

一、健全资助工作制度,推进资助工作科学规范

1、进一步完善资助工作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我校资助工作规章制度,制定资助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对各二级学院资助工作的考核和督促,规范资助工作操作流程,提升资助工作效能。

2、进一步完善我校资助工作信息平台建设,把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纳入贫困生信息库,对其贫困程度进行科学的分析,并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数据库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实现资助工作的动态、科学管理。

3、各二级学院应制定本院资助工作相关规定,准确认定学生受助或获奖资格,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不截留、不挪用资助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到位。

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

4、严把各类奖助学金的“认定”、“评选”、“公示”、“发放”四个环节,各二级学院要将重点帮扶与扩大受助面相结合,严格按照奖助学金的相关办法评审,设置举报箱、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自查,杜绝评选过程中不公平的现象。

5、开展“助学护航”活动,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实施适时信息反馈和后期跟踪制度;完善学生投诉处理机制,做到对每件投诉次次有查证,件件有回复;每个月调研一个学院、走访一个班级,从多方面、多角度督促各二级学院资助工作落实情况;配合纪委、审计等部门,加大对各类奖助学金、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代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6、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多种渠道,做好资助金使用的引导工作,让资助金用于受助生的学习和生活中,坚决杜绝将助学金挪用作为班费、助学金平分或受助生用资助金请客吃饭、购买奢侈品等现象。

三、整合资源拓展渠道,扩大贫困学生受助规模

7、将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支持和学校、社会的支持,进一步搭建与校外名企合作桥梁,拓展校友奖助学金规模,2013年力争社会、企业资金30万。

8、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配合各地资助中心做好毕业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还款催款工作,扩大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人数和规模;用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拨学生资助专项经费,完善资助工作奖惩机制。

92013年,加强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对校内岗位做出相应调整,同时积极寻求校外勤工助学资源,力争校外增设勤工助学岗位200个,为学生提供更为宽广的校外勤工助学平台。

10、鼓励各二级学院和个人争取社会企业支持,设立专业奖助学金,扩大本院贫困学生受助规模。

四、积极开展感恩育人活动,增强我校资助育人功效

11、完善“四位一体”帮扶体系,即“学校领导结对帮扶、基层组织定点帮扶、教职员工爱心帮扶、社会企业定向帮扶”的帮扶体系,整合各项补助资源,继续实施“夏日送清凉”、“冬日暖心”等资助活动。

12、开展资助工作“四个结合”工作模式即资助工作与感恩励志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实践,青年志愿服务相结合。创建我校资助工作品牌,以爱心社等学生社团和受助学生为主体,开展知恩、感恩、报恩的“三恩”系列活动,创新“校领导午餐会”活动形式,举办第二届感恩励志颁奖晚会,组织爱心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各二级学院应依托本院专业特色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点创建本院资助工作特色品牌。

13、实施“励志领航”行动,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系列活动,通过评选第四届“十佳自强之星”、勤工助学年度标兵及优秀个人等活动树立我校优秀学生典型;力争选树1-2名我校优秀典型成为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秀典型;配合教育管理中心编印《武汉纺织大学优秀学生风采录》。

 

                     武汉纺织大学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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