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奖学金预算及工作安排,即将开展我校2016届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严格按照《武汉纺织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组织评定,一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按毕业生人数的3%评定;二等奖学金,每人600元,按毕业生人数的3%评定;三等奖学金,每人400元,按毕业生人数的4%评定。各二级学院代管的三本学生由各学院组织评选审核。学院具体名额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
1.公布评选信息
学院要通过公告栏、学院网站、学团微信、QQ群等多种方式将毕业生奖学金评选信息向全体毕业生公布,确保宣传和动员工作到位,学生人人知晓。
2.学院评选
严格按照《武汉纺织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执行,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定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院公示三天的基本程序,确保学院评选工作规范进行。原则上要求参加评选的学生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无挂科且综合测评在班级前30%。
3.网上申报
学院通知学生登录学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程序,申报时提醒学生务必在系统中核对、修改自己的工行卡号,申报完成后,辅导员和副书记依次在网上进行审核。学生网上申报与审批时间为5月4日-11日,届时未完成网上申报程序者无法进入学校审批程序。
4.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辅导员-副书记审核完成后,将从学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的获奖学生信息制作为汇总表, (普通本专科学生和代管三本学生分开做表,导出的表格字段顺序依次为:序号、姓名、学号、班级、院系、奖学金名称、评定等级、工行卡号和金额,以XX学院2016届毕业生奖学金汇总表和外经贸学院XX系2016届毕业生奖学金汇总表为表头),在学院网站和学院学团微信平台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汇总表由学院分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与5月13日下班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5.学校审批、公示与资金发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学院报送的材料审查汇总后,在学生工作部网站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组织学生核对信息并确认签字,报学校打卡发放资金。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系统申报时间:5月4日—5月11日。
2.学院系统评审时间:5月10日—5月11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5月11日—5月13日。
4.汇总表报送时间(纸质版和电子版):5月13日。
五、其他事项
毕业生奖学金评定是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毕业生使用毕业生奖学金,不得截留用作班级活动费、聚餐费等其他用途,同时对毕业生聚餐饮酒等行为做出明确限制,杜绝毕业生酗酒、醉酒等情况,教育学生珍爱生命,防患于未然,实现文明离校、安全离校。
附件:《2016届毕业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