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贷款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7 08:45  点击数: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已成为我校助学贷款的主要形式,在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问题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贷后管理、特别是毕业生贷后管理作为贷款工作重点环节之一,其成效直接关系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能否良性发展和有序运行。为切实做好我校生源地贷款工作,使贷后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现就2016年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5月15前,开展贷款毕业学生集中培训。各学院建立贷款催收工作QQ群,确保申请了生源地贷款的2016年毕业生入群(名单附后),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确定贷款毕业学生集中时间和地点,15日前将QQ群号和培训时间、地点上报至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的培训工作;

 2、5月下旬,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还款确认书》;

 3、5-6月,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所填写的《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进行审查,以学院为单位向审查合格的学生发放《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提醒卡》;

 4、5-6月,各学院协助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督促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完成网上“毕业确认申请”,参加研究生考试、专升本的学生按正常程序申请毕业确认,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于8月1日前在系统中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并向当地资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展期手续(附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毕业生辅导员通过贷款学生QQ群、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贷款毕业生,提醒学生信守承诺、按时还款,特别是在11月20—12月20日期间,要加大提醒力度,督促学生按约履行还款责任;

 6、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定期通报应届毕业学生贷款确认工作的完成情况及还款情况,并纳入学院学生工作年终考核;对完成情况较好的学院在校内资助和帮扶方面予以倾斜,完成情况差的学院要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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